12月28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7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我市三级综合医院要100%设置康复医学科;每个区县至少有1所区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门诊和康复医学科病房。
建立康复医疗服务网络
据了解,按照《方案》要求,我市将健全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例如,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支持方式推动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
借助城市医疗集团、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多种形式,建立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其中,三级康复医院、三级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科)重点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并承担康复医疗学科建设、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等任务;二级康复医院、二级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科)及以下,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者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
有条件的院校将设置康复治疗学和康复工程学等紧缺专业
《方案》提出,力争到2022年底,我市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6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0人;到2025年底,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合理、素质优良的康复医疗专业队伍。
为此,我市将加强康复医疗人才教育培养,在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市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院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基础上,有条件的院校要积极设置康复治疗学和康复工程学等紧缺专业,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探索开设物理治疗学、康复作业治疗学、听力与言语治疗学等专业。
“我们将逐步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康复医疗专业人员培训机制。”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称,我市将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医疗机构中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此外,依托有条件、能力强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中医医院康复科和康复医院,组建或储备康复医疗专家库,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专业过硬、调动及时的应对重大疫情、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康复医疗专业队伍,提升突发应急状态下的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鼓励医疗机构将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
《方案》要求,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至少要开展重症康复、心肺康复、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医疗服务,并开展早期床旁康复,将早期康复的开展情况纳入医院的目标考核加大康复医学研究投入。
在基层,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部一馆一专区”建设,把康复医疗与中医馆建设相结合,发展中西结合的康复医疗服务。
创新康复医疗服务模式。建立临床科室与康复医学科密切协作机制,推进康复医师急性期诊疗临床介入,逐步建立以康复医学科康复医师为主导的康复转诊评估机制。并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将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开展社区日间康复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