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1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等《实施意见》起草部门召开新闻会,就《实施意见》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贯彻落实举措进行了介绍。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邓莉表示,《实施意见》主要有6个方面21条贯彻意见,涉及到服务体系、独特作用、质量提升、人才队伍、开放创新和管理机制。而在未来,重庆中医药事业将按照“固本强基、提质增效、跨越发展”的思路,重点抓好“四个一”工作。
抓好一个设计。坚持中西医并重,制定好全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建强市级中医医疗机构,创建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实现区县中医医院提档升级和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全覆盖,为群众提供覆盖全民、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
要实施一批工程。围绕服务体系、特色服务能力、科技创新,实施“强基、内涵、启智”3大工程,建设“美丽医院”“智慧医院”,全面改善办院条件,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要打造一支队伍。联合国内一流高校、科研机构,依托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创新研发平台,坚持院校教育、师承教育并重的人才培育模式,实施“优才、薪火、青苗、春雨”4大人才计划,打造基础扎实、能力较强的“高精尖特”中医药人才队伍。
要培育一批产业。培育中医药文化产业,打造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出中医药文化知识精品课程,推介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培育中医药康养产业,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共建,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业深度融合。让中医药健康文化氛围更加浓厚,让更多群众从中医药中获益。
新闻发布会上,市农委、市教委、市经信委、市医保局也分别从推动中药材绿色高质量发展、重庆中医药学院建设、中药产业发展、医保对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支持等方面作了详细介绍。
据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处长唐樵透露,重庆中医药学院的设置已纳入教育部备案的“十三五”院校设置规划,待校区建设和师资条件满足申报条件并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后,力争2022年实现开校招生。重庆中医药学院设置,将推动中医药学科提档升级,为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以及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和科研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