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我市正在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2年,每个区县有不少于1所独立的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区县级医院附设的老年护理院,每个区县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不少于5个。
据了解,截至2019年底,重庆有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721万人,占总人口的21.1%。当前,重庆人口老龄化呈现“程度深”“增速快”“年龄高”“负担重”等特点,老年人“患病率高”“慢病多”“失能多”等健康状况凸现。
按照日前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市将为老年人提供“养+防、治、护、安”(即基本养老+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五位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到2022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不低于5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不低于80%,每个区县有不少于1所独立的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区县级医院附设的老年护理院,每个区县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不少于5个。
据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处长吴长文介绍,我市将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作为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大建设力度。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引导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
在医养签约合作方面,提倡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目前全市已经有1118个“医疗机构+养老机构”配对成功。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
“对健康和生活能自理的老人来说,居家养老是最好的,也是最为大众所接受的。”吴长文说,按照全市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计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将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一体或毗邻建设。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