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四审稿明确,公共场所应当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心源性猝死急救有“黄金4分钟”之说。在4分钟以内对患者实施心肺复苏,其生存的希望可超过50%。在一两分钟内对心跳骤停的患者给予电击除颤,急救成功率高达90%。自21世纪开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积极配置和推广使用AED,美国每10万人达317台,日本每10万人达235台,我国目前只有每10万人0.2台。
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四审稿,拟规定“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让人们对于急救设备设施成为公共场所标配充满期待。不过,有了急救设备设施只是一方面,同样重要的是要会用。
在发达国家,掌握急救技术成为很多人的一项基本技能。德国应急救护技能普及率高达80%,法国为40%,而我国仅有不到1%。
事实上,放置在公共场所的AED都是“傻瓜式”的,没经过培训的人也可以根据产品说明使用。但是很多市民不认识它,一些认识的人也不敢轻易使用。一方面,我国每年有55万人发生心源性猝死,相当于每天约1500人因心脏骤停离世;另一方面,诸如“15台AED投放杭州一年半零使用”“海口救命神器AED成摆设”的报道时见报端。
今年7月,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公布《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将“积极参加逃生与急救培训,学会基本逃生技能与急救技能”写入行动目标,提出“到2022年和2030年取得急救培训证书的人员分别达1%和3%”。在立法推动急救设备设施成为公共场合标配的同时,也应让急救常识成为公众的必修课,纳入学校教育、入职培训、驾照考试等,形成完整的教育培训体系,让更多人敢急救、会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