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强化不良执业行为监管。落实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将记分结果严格应用于医疗机构年度校验。截至目前,对1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记分,共记54分。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药品医用耗材专项整治行动,对各医疗卫生单位采购行为、药品、耗材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督查。在区直医院开展过度诊疗专项督查,现场抽取处方400份,病历40份。组织区内专家对抽取的病历、处方进行集中点评,发现存在不合理的处方70余份,发现存在问题病历28份,相关医院提出了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
四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在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的同时,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静脉输注专监督检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专项监督检查”、“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等专项工作,截至10月,对全区900余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30余件,罚款人民币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