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西部生育健康服务新高地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张维斌
人口问题是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问题,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答题”。当前,重庆市人口发展总体上呈“质升量减”态势,少子化老龄化特征突出。面对人口发展新形势新特点,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人口高质量发展同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为目标,加快完善全生命周期生育健康服务链条,切实解决好群众“不愿生、不敢生、生不好”的问题。
——聚焦健全机制,着力解决群众“不愿生”的问题。
坚持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全面部署全市人口高质量发展工作,建立健全部门会商机制,专题研究部署托育服务、落实三孩生育政策等工作。
坚持目标导向,每年科学制定人口发展考核指标,并将其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市人大、市政协将优化生育政策、托育服务等作为重点建议提案进行督办。
坚持政策支撑,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坚持改革推动,全面推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婚育一件事”改革,将跨部门办理事项集中在“渝快办”平台一次性办理,实现“一张表申请、一张网办理、一站式服务”,其中新生儿出生事项办理时间由80天缩短为5天。
——聚焦普惠托育,着力解决群众“不敢生”的问题。
强化体系建设,印发《重庆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出台《重庆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及补助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2023年全市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4万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3.28个,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建成全国首批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市1个,获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1个。
加大财政投入,争取中央投入3.5亿元,市、区县两级投入近4亿元,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普惠托育示范项目,对提供普惠服务的备案托育机构给予运营补贴、建设补贴、减免租金等支持,并为备案托育机构购买综合责任险,切实降低家庭入托成本、机构运营成本。
拓宽服务链条,将婴幼儿照护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打造医育结合联盟,推动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与备案托育机构签约全覆盖;发放婴幼儿签约服务包,免费为在托婴幼儿提供体格检查、听力筛查等13项健康服务。
加强氛围营造,承办全国第一届职业院校托育职业技能竞赛(教工组),编制《重庆市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照护核心信息》,组织各街道及社区开展托育“开放日”活动,集中组织家长及幼儿参加免费体验活动。
——聚焦优生优育,着力解决群众“生不好”的问题。
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成立重庆市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整合增补叶酸、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推广婚姻登记、婚前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形成“以具有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资质的医院为中心、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为补充”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
提升妇幼保健服务品质,启动10个妇幼保健区域中心“大手拉小手”建设,“云上妇幼”实现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全覆盖,健全远程培训和转会诊救治机制;成立妇幼保健技术质控中心和病案质控中心妇幼分中心,制定多项行业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妇幼保健服务流程;在全国率先启动医疗安心、全程放心、就诊省心、环境舒心、服务贴心“五心”妇幼保健院建设,持续改善服务流程和群众体验;深入实施妇女“两癌”筛查等8项妇幼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
坚守母婴安全底线,健全“覆盖全市、分片负责、及时响应、有效救治”的“12﹢98”(12家市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98家区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转诊与救治网络体系,对高危孕产妇建立专案台账、实施动态管理,与四川省联合组织危重救治中心评估,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口工作的决策部署,以“123”工作思路推动全市全生命周期生育健康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促进重庆市人口高质量发展。
“1”即一个总体目标:打造全生命周期生育健康服务示范区,推动实现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到2027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0岁,人口高质量发展走在西部前列。
“2”即健全2项机制:一是健全示范发展机制,开展市级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市、市级示范托育机构、等级托育机构创建,以评促建推进全市托育服务提档升级。二是健全闭环落实机制,持续完善生育健康服务的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加快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有形载体和有形抓手。
“3”即开展3项行动:一是开展优生优育行动。加强人口监测预警分析,协同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强化生育政策有效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二是开展普惠托育行动。强化政策支撑保障,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升托育服务质量,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大力开展“家门口”托育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办托,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街道普惠性托育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普惠托位占比达到60%,建成城市15分钟婴幼儿照护服务圈。三是生育友好氛围营造行动。打造一批“渝快托”“爱佑新生,心系妇幼”等生育托育宣传品牌,积极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促进育龄人群适时适度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