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获悉,重庆市在公立医院改革中,通过调整439项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初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新机制,新旧补偿机制平稳转换。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和卫生健康委“一院一表”测算,公立医院改革一年来,该市231家公立医院(不含部队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21亿元,通过价格调整获得补偿18.96亿元,平均价格补偿率90%。对89家价格补偿率不足90%的医院,市、区县两级财政以“发点球”的形式全部补足到90%,共补助3.27亿元,并按总额的80%提前预拨下年专项补助资金2.6亿元,保障公立医院正常运行。同时,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对公立医院的直接投入达30亿元。中央和市财政按每个县300万元、每个区100万元的标准,安排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补助资金7200万元,资金分配与改革效果挂钩,单个区县最多获奖励资金4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