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计划到2025年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少于4.5个。
《实施方案》指出,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为目标,以普惠服务为重点,通过组织开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探索一批切实管用的政策举措,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实施方案》要求,创建单位要制定区域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整体解决方案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并满足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托育机构备案数量、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等达到或优于全市平均水平3个基本条件。
《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活动每2年为一个评选周期,每一个周期评选出的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不超过4个;对已命名的示范城市,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命名。有效期出现不符合示范单位情形的,按规定撤销荣誉称号且不得参与下一周期申报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