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2021年1月1日起,重庆市民违反《控烟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吸烟的,将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两百元罚款;不听劝阻,且有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妨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市政府印发《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实施方案》,将控烟行动作为健康中国重庆行动15项行动之一,提出了2020—2030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020年9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控烟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重庆市以无烟党政机关建设为重点,制定各类场所无烟环境建设标准和指南,采取明察暗访、召开会议、现场督导、联合多部门共同推进等措施,加强无烟机关、无烟卫生健康系统、无烟学校建设,倡导开展无烟企业、无烟家庭创建活动,全市无烟党政机关覆盖率达到40%。
此外,市卫生健康委积极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戒烟门诊,加强戒烟门诊规范建设,为戒烟者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市卫生健康委每年组织戒烟服务培训,并将戒烟门诊开设情况作为无烟卫生健康系统暗访内容进行督促,全市已开设戒烟门诊222家,其中市级示范门诊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