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第一版)》(以下简称“规范”),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今(29)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对规范进行了解读。
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处长胡彬介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由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适宜的签约服务。
根据规范,每个家庭医生团队至少配备1名家庭医生、1名护理人员、1名公共卫生医师(或者从事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医联体内家庭医生团队至少配备1名上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农村地区,乡村医生应当纳入家庭医生团队。
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并逐步将签约服务延伸至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重点功能社区。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患者开设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与家庭医生团队对接,将不低于20%比例的预约号源、一定比例的住院床位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对经家庭医生团队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二级以上医院诊疗后,需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维持治疗、康复、护理的签约居民,家庭医生团队应当做好服务承接工作,提供相应的服务。
截至目前,重庆全市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3.01人,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8427个,签约752万余人,在家且有签约意愿的建卡贫困人口签约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