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药品监管局等六部门印发《重庆市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9月21日施行。
据了解,药学服务是药师所提供的以提高病人生活质量为目的, 以合理药物治疗为中心的相关服务。
为加强药学部门标准化建设,重庆二三级医院将统一设置药学部,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医疗机构应逐步充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到2021年二三级医院药学人员占卫技人员总数比例达到5%,2025年达到8%,基层医疗机构应配备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人员。
医疗机构要开设药学门诊或医药联合门诊,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到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委属三级医院全部开设药学门诊或医药联合门诊,实现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全覆盖,到2022年全市所有三级医院开设药学门诊,实现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全覆盖;到2022年,三级医疗机构实现50%以上,二级医疗机构30%以上住院科室有专科临床药师驻科开展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9月3日,市卫生健康委对《意见》进行解读。市卫生健康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处长谢春鹰表示,《意见》的出台,对加快推进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职能改革,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加强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加强药品合理使用,加强药学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行业监管等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意见》,重庆将积极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谢春鹰介绍,1为国家基本药物,将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X为非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国家及重庆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及国家医保目录药品。
为提高基层药学服务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重庆将在医共体试点区县建立区域药事管理和处方审核中心,鼓励城市医疗联合体、县域医疗共同体等推行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试点工作,探索统一管理考核、统一用药目录、统一药品配备、统一药品配送、统一药学服务、统一信息管理的“药通”模式。
“目前,重庆已在巴南、潼南、彭水、忠县4个区县医共体内进行试点。”谢春鹰说,“今年,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此项工作扩大到25个区县域医共体,未来将大幅提升区域内药学服务同质化水平和患者用药可及性。”
人才培养方面,《意见》也提出,将药品合理使用培训作为继续教育重要内容,把“药政云课堂”建设成合理用药线上培训平台。
谢春鹰表示,“药政云课堂”合理用药网络培训将一年一期,每年实现全市医师药师培训全覆盖,提升全员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在渝高校举办临床药学本科专业教育,合理确定药学专业招生规模及结构,加强学生药物治疗相关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加强基础人才培养,每年培养临床药师2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