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持续强降雨影响,近期全市多地发生洪涝灾害。为确保洪灾过后无大疫,市爱卫办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汛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以灾后防疫为中心,加大力度推进汛期爱国卫生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县要提早部署,统筹抓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和汛期爱国卫生工作,增强汛期防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降低灾后传染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传播的风险。受灾区县要组织动员群众投入到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中去,加强卫生消毒、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饮水和食品安全等工作。
一是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按照《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市场环境整治的通知》要求,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除垃圾、积水、动物尸体、粪便,加强消落带的环境清理。受灾区县要开展环境卫生风险评估,加强临时集中安置点、医疗点、救灾人员临时居住地等人群集中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规范设置临时厕所及垃圾收集点。
二是科学组织卫生消毒。各区县要做好消毒物资、专业人员队伍的应急储备。受灾区县要坚持“先清理后消杀”的原则,做到水退一寸、清扫一寸、消杀一寸,要把灾区厕所、洪水消退等重点区域,受灾医院、学校、幼儿园、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临时集中安置点、医疗点、救灾人员临时居住地等作为重点,科学组织洪涝后的卫生消毒工作。
三是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受灾区县要开展灾后应急监测和快速评估,根据受灾房屋、安置点、医疗点等重点区域蚊、蝇、鼠、蚤等主要病媒生物密度情况,指导开展现场控制。
四是加强饮水和食品安全。各区县(自治县)要主动开展汛期饮用水安全形势研判,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五是加强健康教育。加强饮水消毒、食品卫生、灾后防病等方面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养成“吃熟食、喝开水、勤洗手”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消除民众心理恐慌,保障群众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