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发布6项卫生行业标准 为防护新冠肺炎疫情提供依据
2020-07-23 09:40 来源:人民网

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等6项卫生行业标准。

其中《WS 694—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WS 695—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和《WS 696—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被划分为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WS/T 697—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WS/T 698—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和《WS/T 699—2020 人群聚集场所手卫生规范》被划分为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中,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的卫生防护要求,包括通用要求、消毒措施、个人防护和卫生管理等。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室内体育场馆、展览馆、宾馆、学校等改造作为新冠肺炎轻症患者救治、疑似患者隔离、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等临时特殊场所。室内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主要改造作为接收新冠肺炎轻症患者的临时救治场所(如方舱医院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主要改造作为接收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的隔离场所,宾馆和学校等主要改造作为接收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场所。

新冠肺炎轻症患者救治临时特殊场所主要从通用要求、消毒措施、个人防护和卫生管理四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通用要求主要包括场所选择要求,建筑要求,功能分区,供水,通风换气,污水处理,厕所卫生和垃圾处置。消毒措施主要包括物体表面消毒,餐(饮)具消毒,污染物(血液、分泌物、呕吐物)消毒,皮肤、粘膜消毒,手卫生和终末消毒。个人防护主要包括配备防护用品和设施,工作人员防护和患者防护。卫生管理包括加强环境卫生清洁,保持食堂卫生,地面防滑等。

新冠肺炎疑似患者隔离临时特殊场所主要从通用要求、消毒措施、个人防护等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通用要求主要包括场所选择要求,功能分区,通风换气,污水和粪便处理,垃圾处置和洗手设施。消毒措施主要包括:物体表面消毒以及患者用品的终末消毒等。个人防护主要包括:配备防护用品和设施,工作人员防护和疑似患者防护。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临时特殊场所主要从通用要求、消毒措施、个人卫生防护、管理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通用要求主要包括场所选择要求,建筑要求,功能分区,供水,污、废水处理,通风换气,垃圾处置和洗手设施等。消毒措施主要包括物体表面消毒,餐(饮)具消毒,手卫生和终末消毒。个人防护主要包括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密切接触者防护。卫生管理包括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和健康管理以及其他辅助要求等。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包括交通工具清洁消毒和个人防护两部分,结合了公共交通工具运营实际情况,对公共交通工具的通风管理、预防性消毒、终末消毒,工作人员和旅行人员的个人防护提出了具体要求。该标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运营中的飞机、旅客列车、高铁、长短途客车、公交车、轨道交通、船舶、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通风管理、预防性消毒、终末消毒,工作人员和旅行人员的个人防护等。本标准为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的清洁消毒提供技术支持,为人们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的个人防护提供依据。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包括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要求、运行管理要求、日常检查与卫生监测等内容,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其他场所可参照执行。

该标准规定的办公场所是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物,公共场所指供公众进行学习、社交、娱乐、休息和购物等活动的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公共浴室、理发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

该标准为规范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提供依据,指导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管理者科学合理使用空调通风系统,防止因空调通风系统使用不当导致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和蔓延。运行管理要求规定了全空气空调系统、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分体式空调、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或多联机系统,开启前准备以及运行中的管理与维护,并且规定了空调系统的卫生学评价、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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