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口罩、一件防护服、一张出门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大量实物,都将成为档案。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扎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档案工作。
《通知》强调,新冠肺炎疫情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文件材料收集归档主体责任,及时收集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加大档案资料征集力度,同步开展档案数字化,做好档案移交接收工作。
《通知》要求,要做好档案开发利用工作,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加大编研力度,深入挖掘疫情防控档案信息资源,更好发挥档案资政查考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档案鉴定开放,改进查阅方式,简化利用手续,更好满足查档用档需求。
《通知》强调,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纳入疫情防控工作内容,与档案部门主动对接、加强协调。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国家综合档案馆要重点加强对本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控重点部门重点单位的监督指导,确保疫情防控档案工作规范有序。
据了解,自疫情发生以来,市档案局、市档案馆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疫情档案管理,指导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做好疫情防控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下一步,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将派专人赴疫情防控重点部门进行现场服务、蹲点指导,及时接收疫情防控档案进馆,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战“疫”档案资料;依托市档案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立全市疫情防控档案专题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