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六大举措坚决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2020-03-18 10:16 来源:人民网

         3月17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罗蔺介绍,重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境外疫情最新的变化,对前期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措施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采取六大举措坚决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重庆对于所有入境来渝返渝人员,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均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采取精准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境外疫情输入。”罗蔺表示,首先,扩大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范围。经过综合研判,决定将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范围由原来确定的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西班牙、德国、法国、美国等8个国家,扩大到瑞士、英国、挪威、荷兰、瑞典、比利时、丹麦、奥地利等8个国家,一共16个国家。同时,将根据境外疫情形势和国家有关要求综合研判,对境外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进行动态调整。

  其次,实施科学分类,精准管理,对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入境来渝返渝分为两类:一类是从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入境来渝返渝人员,以及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境以后一律要进行体温检测,并到指定集中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和等待结果,结果如果出现异常,就立即送到定点医院,按照规定的程序、流程进行处置。如果检测的结果没有异常的,按照属地原则,由相关区县接回,并实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另外一类是从非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入境来返渝返人员,一律要进行体温检测,并到指定集中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和等待结果,检测结果异常的立即送定点医院,按规定进行处置,检测结果无异常的,也按属地原则,由相关区县接回并实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纳入社区健康管理,如果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实行集中医学观察。

  经重庆前往其他省市的中转人员,对其做好过境的中转管控,并将中转人员的相关信息通报给目的地省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做好受控转运或就地进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

  同时,严格依法防控。全面落实健康申报制度,要求所有入境来渝返渝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申报,如实报告本人的健康状况和旅居史。将对个人申报事项进行核查,严格排查有没有症状、有没有14天内到过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以及有没有接触史等情况。对拒不配合、故意隐瞒以及虚假填报的,造成疫情传播或者是有传播严重风险的,将根据有关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并依法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明确费用承担原则。即日起,所有入境来渝返渝人员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有关的检测和治疗费用,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的,按照有关规定核报或者是理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的费用由自己承担。同时,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给予必要的救助。

  此外,强化入境地衔接和社区排查管理。对在国内其他省(区、市)口岸入境,短暂停留后又转乘其他交通工具来渝的人员,将积极主动对接入境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及入境人员,同时也大力开展社区滚动排查,把抵渝时间未满14天的入境来渝返渝人员找出来,并根据他是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或有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旅居史,还是来自非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进行区分,按照相应分类进行管理。入境来渝返渝人员的家人或所在单位,应主动提前向社区申报入境人员信息。

  注重全流程人性化服务。在总结前一阶段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认真做好提前告知、温馨提示、为外籍人员提供语言翻译、合理照顾入境来渝返渝人员的学习工作需求等工作,尽最大努力争取各方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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