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5日举行的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忠于通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针对5类重点人群、11类重点场所、8类重点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组织编制了24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地方标准。这24项标准明确了对疫情依法科学防控的操作方法,对更加统一规范、科学精准地开展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民生重点领域秩序稳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具有积极意义。
据介绍,地方标准针对的5类重点人群包括医务人员、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新生儿、防控人员,11类重点场所包括购物场所、住宿场所、餐饮服务业、游泳场所、美容美发与沐浴场所、娱乐与文化场所、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农贸市场、公共厕所、物业小区、商务写字楼,8类重点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生产型企业、学校及托幼机构、监狱场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24项疫情防控地方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术语定义、通用要求、防护用品、清洁消毒、室内通风、垃圾处理、人员防护、运行管理、信息管理、应急管控等相关技术要求。在温度方面,规定人员体温超过37.3℃,必须及时按规定去医院就医。在口罩佩戴方面,要求外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明确了儿童口罩的选择和正确佩戴方法。在环境方面,提出每日消毒1—3次,针对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规定应增加消毒频次。在垃圾处理方面,规定了所有垃圾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现阶段,重庆市企业正逐步恢复复工复产,地方标准规定生产型企业复工复产前要成立疫情防控机构,制定防控方案和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制度,提前采购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物资,提前做好生产车间、职工宿舍、食堂等清洁消毒工作。
在餐饮服务业标准中,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对所有进入餐饮服务场所的用餐人员进行体温监测,不出现近距离排队密集情况,除就餐外,全程应佩戴口罩;如有用餐人员体温≥37.3℃,或干咳、乏力等症状,可不提供接待服务,并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应留存用餐人员联系方式并对就餐时间等情况记录在案,以备追溯。
针对学校的疫情防护和开学前的准备,此次出台的地方标准也有详细规定。学校复课前要建立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档案,掌握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以来的健康史、接触史、旅行史和居住史等情况,并对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学校开学后要加强校园管理,强化校门出入管控,进校人员应逐一核查登记、测试体温,本校师生员工应凭有效证件/健康码进校,严格执行车辆和来访人员登记准入制度,未经允许家长和其他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校,对寄宿制学校和具备条件的高校实施封闭式管理。加强聚集管理,停止举行开学典礼、文娱活动、体育比赛等大型集会活动,学校宜采取分时错峰入校离校,分片错时上课下课,分段分散就餐,课间分区域分散活动,网上家访等临时管控措施。学校师生员工应根据要求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同时要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
24项疫情防控地方标准发布以后,将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重庆市经济信息委、重庆市商务委、重庆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对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地方标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各部门、各行业要责令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立即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