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实“放管服”改革。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建立责任、跟踪、销账等制度,2018年,累计完成各项行政审批1808件,所有审批承诺时限均比法定时限缩短1/2以上,并未出现审批超时、群众投诉等事件发生。
二是集中开展过度诊疗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分管理和不合理用药记分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和临床用药行为,建立“记分档案”,对13个医疗机构、8名医务人员给予不良行为记分。
三是以“卫监行动2018”专项监督行动及医疗卫生等11个领域为重点开展监督执法,累计监督检查2680户次,实施行政处罚169起,罚没金额共计82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