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挥保险扶贫优势。充分发挥保险助推脱贫攻坚作用,着力构建防止贫困人口因病、因意外、因灾致贫返贫的保险扶贫政策长效机制,实现贫困人口保险扶贫覆盖100%。按100元/人/年标准,资助全区47935名建卡贫困户成员参加2018年度“精准脱贫保”,金额达4793500元。民政资助贫困人口参加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33561人,金额达5498388元。
二是开启医疗救助基金。建立1000万元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和300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形成“基本医保+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精准脱贫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等保障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基金效益和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全力控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1-3月,民政医疗救助1476人次,金额达734968元;大病医疗救助102人,金额达1230933元。
三是实施“先诊疗后付费”。3家区级医疗机构、25家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实行不需要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需要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切实减轻贫困患者住院时的垫资压力。1-3月,累计受益贫困患者1000余人次,为解决贫困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