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科协、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等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增加全社会健康科普知识高质量供给,推进健康科普服务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了健康科普知识应当具备的5个条件,包括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符合伦理规范;内容准确,没有事实、表述和评判上的错误,有可靠的科学证据(遵循循证原则),符合现代医学进展与共识;主题契合公众关切的健康问题,语言与文字通俗易懂,表现形式易于公众理解、接受、参与;基本要素齐备,有明确的来源、作者、发布时间、适用人群等;不得含有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封建迷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淫秽、色情、暴力等违法信息。
《意见》要求,着力从健康科普信息的发布、传播和监管、社会监督等多个环节发力,遏制虚假健康信息,净化健康科普知识传播环境。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主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多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引导传播主体加强对发布和传播健康科普知识信息的审核,及时删除虚假健康信息,加强健康科普知识监测与评估。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健康科普知识监督。对发布和传播虚假健康信息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意见》指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大健康科普知识供给力度,支持并鼓励医疗卫生行业与相关从业人员创作和发布更多更优质的健康科普作品。各医疗卫生机构网站应当根据本机构特色设置健康科普专栏,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讲座和咨询服务,三级医院应当建设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健康科普账号。媒体应当开展健康知识的公益宣传,鼓励全社会积极开展健康科普传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