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43条具体措施。
《政策》提出,认真落实严格、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防疫政策“五个不得”的要求,即不得禁止低风险地区人员返乡,不得随意扩大中高风险地区范围,不得随意将限制出行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扩大到所在地市,不得擅自对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集中隔离管控、劝返等措施,不得随意延长集中隔离观察期限。
《政策》进一步明确,一是不得突破疫情防控相应规定进行封城、封区,不得非必要、不报批中断公共交通;二是不得非经流调、无政策依据对餐厅、商超、景区景点、电影院及相关服务业场所等实施关停措施、延长关停时间;三是不得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政策要求基础上擅自增加对服务业的疫情防控措施,确有必要的,须报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后实施。
《政策》要求,各省级政府要统筹本地区疫情防控措施总体要求,针对服务业行业特点,建立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加码问题反映、核实、纠正专项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