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发文要求—— 逐步构建高水平医院安防体系
2021-09-29 10:37 来源:健康报
       9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要逐步构建系统、科学、高效、智慧的高水平医院安全防范体系。

  《指导意见》明确,医院要配齐配强专职保卫人员,聘用足够的保安员,完善医院专职保卫人员招录、职级晋升、职业培训等职业保障制度。医院保安员数量应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3‰的标准配备,有条件的医院可增加保安员数量。对没有条件配备专职保安的医院,探索通过一定地域范围内统一建设并派驻安保力量、设置公安机关巡逻点、建立群防群治守望岗等方式,加强安保守卫。

  《指导意见》指出,公安机关应在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设立警务室,配备必要警力;尚不具备条件的二级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在周边设立治安岗亭、巡逻必到点。同时,探索医院警务室(站)建设标准。医院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配备相应安检设备。日均门诊量5000人次以上或者床位1000张以上的大型医院应在主要出入口实施安检。应当兼顾患者就医体验,为急危重症患者设置安检绿色通道。

  《指导意见》强调,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应建立涉医案件盯办机制,接到医院报警求助后,第一时间出警、控制案件现场,依法迅速受案、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对重大涉医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加快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进度。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重大案件上级机关要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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