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在优化生育政策方面,修正草案的主要规定包括:一是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二是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三是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修正草案还提出了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一是国家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二是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三是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规范托育服务;四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五是在居住社区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按规定配置母婴设施。
关于医师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根据各方面意见,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进一步完善医师权益保障、执业风险分担机制等的规定;二是进一步“强基层”,加强基层医师队伍建设;三是总结抗疫经验,在医师执业活动中进一步促进中西医结合;四是进一步完善医师培养、培训、考核制度和专业评价机制,促进医师队伍专业水平的持续提升;五是进一步明晰医师执业规则,规范医师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