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立法工作,努力使《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草案)符合重庆实际,6月10日上午,《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渝东北片区座谈会在万州区召开,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卫出席会议,渝东北片区各法制机构负责人及起草组成员参加会议。
《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的重大立法项目,已纳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11月人大常会会议将对其进行一审。该条例在全面总结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借鉴近20年来全国21个省份地方立法,从预防与预备、监测与报告、指挥与组织、调查与处置、管理与控制、救援与救治等方面规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原则与流程,形成草案初稿。
按照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要求,会议听取了渝东北片区各法制机构负责人对《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王卫指出,《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我市公共卫生领域的重要法规,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我们要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制定出一部保障民生的地方性法规;要认真研究和吸纳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制定出一部体现民意的地方性法规;要结合实际,突出地方特色,集中解决我市在突发事件应对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一部符合民情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