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同时,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增加辖区内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床位。
《通知》指出,医疗机构要按照分级诊疗的要求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可以设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或“呼叫中心”等,为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日间护理服务。三级医院主要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老年患者提供专科护理服务。鼓励二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护理院、康复医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要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老年患者提供护理服务。
为进一步丰富老年护理服务模式,《通知》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老年患者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鼓励探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新型业态,优先为失能、高龄或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等服务。《通知》还指出,要将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相关医疗机构纳入到医联体建设中,充分发挥大型医院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