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1,夏某某,女性,33岁,浙江人,在尼泊尔从事医疗服务;病例2,夏某某,男性,3岁,浙江人,为病例1之子。母子二人于2020年10月21日乘坐加德满都至重庆的H9787次航班于当日22:34抵渝,随后被送至集中隔离点接受医学观察。10月22日,两人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会诊,均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正在接受治疗。按照有关规定,其同机抵渝人员均在指定地点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我市对所有经重庆口岸入境人员,一律实行闭环管理,采取集中隔离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措施,对体温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正常的,按规定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检测结果异常的,立即送定点医院按规定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