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分类管理医疗机构生活垃圾
2018-07-24 08:54 来源:重庆市人口宣教中心

        近日,重庆市出台《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明确2018年年底前,主城区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委属(代管)单位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达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20%。
       《方案》要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按“四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严禁将有害垃圾、易腐垃圾投放到其他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中。实施强制分类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设置外观统一、标识明显、功能齐全的分类容器,并将其集中到满足运输条件和环境控制要求的地点密闭存放,再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分类运输。对有害垃圾要根据不同品种和实际产生量,科学设置专门场所(容器)和醒目标志,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专人管理,由具有相应资质企业收运并对易腐垃圾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收存,建立记录易腐垃圾种类、产量、去向等内容的台账制度,做到“日产日清”。
       《方案》明确,2020年年底前,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达9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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