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病资格准入标准——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2017-07-06 16:22 来源:重庆社会保险局

(一)支气管哮喘

 

准入标准:

1.症状:反复发作性喘息、咳嗽、呼吸困难、胸闷。

2.体征:缓解期查体可无阳性体征,发作时两肺闻及哮鸣音,肺部感染者可闻及湿性罗音,持续严重发作者可有紫绀,甚至呼吸循环衰竭。

3.症状不典型(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至少具备以下一项试验阳性。A.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试验阳性。B.支气管扩张试验阳性(一秒钟有力呼气容积(FVE1)增加15%以上,且FVE1增加绝对值>200ml)。C.最大呼气流量(PEF)日内变异率或昼夜波动率≥20%。

 

(二)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

 

准入标准:须同时符合慢性支气管炎和阻塞性肺气肿的诊断标准。

1.慢性支气管炎诊断标准:

①咳嗽、咳痰或伴喘息反复发作,每年发病持续时间至少3个月,并连续2年以上。

②查体:肺部可正常或呼吸音粗糙,喘息型可闻及哮鸣音,细菌感染时,可出现湿罗音。

 

2.阻塞性肺气肿诊断标准:必须具备第⑤条。

①有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病史;

②发病缓慢,反复咳嗽、咳痰等。早期在劳动时有气短,随病情进展而加重,并伴有疲乏、体重减轻、紫绀及劳动力丧失;

③查体:典型者有桶状胸,胸廓呼吸运动减弱,语音震颤减弱,叩诊呈过渡清音,心混浊音界缩小或消失,肝浊音界下移,听诊呼吸音减弱;

④胸部X线检查:肺野透光度增强,周围血管影象减少、变细,膈肌下降、变平,活动度减弱,肋骨走行变平,肋间隙增宽,心影垂直、狭长,或有肺大泡;

⑤肺功能检查:残气容积/肺总量(RV/TLC)>35%,第一秒用力呼气量/用力肺活量(FEV1/FVC)<60%,最大通气量(MVV)占预计值百分比<80%。

 

(三)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准入标准:

1.有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及其它肺胸疾病或肺血管疾病史。

2.有咳嗽、咳痰、气喘症状及肺气肿、右心功能不全体征。

3.肺动脉高压、右心室增大的诊断依据:

(1)胸部X线表现:

①右肺下动脉干扩张,横径≥15mm,右肺下动脉横径下气管横径比值≥1.07,动态观察较原右肺下动脉干增宽2mm以上。

②右心室增大(结合不同体位判断)。

 

(2)心电图诊断标准

①额面平均电轴≥90°

②V1R/S≥1

③重度顺钟向转位V5R/S≤1

④RV1+SV5>10.5Mv

⑤AVR R/S或R/Q≥1

⑥V1-3呈QS、Qr、qr(需除外心肌梗死)

⑦肺型P波:电压≥0.22mV,或电压≥0.22mV,呈尖峰型,结合P电轴>+80°,或当低电压时P电压>1/2R,呈尖峰型,结合电轴>+80°。

 

——此标准根据渝劳社办发[2003]265号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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