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病资格准入标准——系统性红斑狼疮
2017-07-06 16:03 来源:重庆社会保险局

符合美国风湿病学(ARA)诊断标准,并有1个或1个以上脏器损害的中、重度病人。

附ARA诊断标准:

(一)颧颊部红斑;

(二)盘状狼疮;

(三)光敏感;

(四)口腔溃疡;

(五)非侵蚀性关节炎;

(六)蛋白尿(>0.5g/d)或尿细胞管型;

(七)癫痫发作或精神病;

(八)胸膜炎或心包炎;

(九)溶血性贫血或白细胞减少(<4000/mm3)或淋巴细胞减少(<1500/mm3)或血小板减少(<100000/mm3);

(十)抗ds-DNA抗体或抗Sm抗体或LE细胞或梅毒血清反应假阳性;

(十一)荧光抗核抗体阳性。

符合上述标准中的4项以上(含4项)方可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

 

——此标准根据渝劳社办发[2003]265号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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