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有下列神经症状和体征:
(1)下运动神经元病损特征(包括目前临床表现正常、肌肉的肌电图异常);
(2)上运动神经元病损特征;
(3)病情逐步进展。
2.根据上述3个特征,可作以下3个程度的诊断:
(1)肯定ALS:全身4个区域(脑、颈、胸、腰骶神经支配区) 的肌群中,3个区域有上、下运动神经元病损的症状和体征;
(2)拟诊ALS:在2个区域有上、下运动神经元病损的症状和体征;
(3)可能ALS:在1个区域有上、下运动神经元病损的体征,或在2~3 个区域有上运动神经元病损的体征。
3.除外下列疾病:
(1)颈椎病;
(2)脊髓空洞症;
(3)下列运动神经元综合征: a、多灶性运动神经病;b、进行性脊肌萎缩症;c、运动轴索性周围神经病;d、副瘤性运动神经元病;e、青年良性远端手肌萎缩症(平山病);f、脊髓灰质炎后遗症;f、其他。
——此标准根据渝人社发[2010]167号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