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5月15日零时起,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政府指导价。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20元,多人混检统一降至每人份不高于4元。
按照《通知》,检测项目价格含检验相关的试剂等耗材,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医疗机构可以下浮执行。
在医保报销方面,限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新住院或在发热门诊治疗时,所接受的核酸检测予以报销,一次就诊限报一次。
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倡导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