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获悉,为扎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今年以来,其开展了系列“卫监蓝盾”专项监督检查,涉及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医疗卫生、学校托幼机构及校外培训机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及消毒产品等13项,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435件,责令限期改正1.29万户,罚款金额共计655.83万元,吊销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案件3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责令暂停执业2人。
其中,通过开展冬春季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疫情期间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公共场所通风卫生及重点场所消毒工作等专项行动,聚焦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托育机构及消毒服务机构等风险突出领域,实行“人、物、环境同防”,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保障。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511件,共处罚金289.745万元。其中,对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违法行为案件11件;2价HPV疫苗冒充9价HPV疫苗接种案件2件,责令暂停执业2人。全市建立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互通长效机制,有效地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通过对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结合“你点名 我监督”交叉执法检查,联合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成都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开展跨地区交叉检查跨部门联合执法。共立案查处375件,共处罚金316.28万元。其中,优丽美医疗美容诊所超范围开展二级手术、重庆星妃妍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等吊销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案件3件,移送司法机关2件。
通过对学校及托幼、托育机构的春季、秋季、中考、高考点传染病防控、疫情防控、教学和生活环境、生活饮用水等内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预防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开展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单位采光照明专项监督检查。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63件,责令限期改正3892件。
通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水利部门、疾控机构共享的信息,多渠道掌握全市用集中式供水单位(含农村集中式供水)本底及水质检测情况,厘清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及经营现状,做好卫生普法宣传教育。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78件,共处罚金48.45万元。
通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专项监督检查,依托科技触角,织密网络监管节点,通过在线监测及AI智能分析系统对职业危害因素超过限值或劳动者未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等情况进行报警,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管理自律性。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22件,共处罚金174件。其中,安徽省中盛钢结构有限公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重庆茗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