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难、看病贵成为阻碍人们健康水平提升过程中面临的现实问题。今年,市政协委员、丰都县司法局局长严奉勇就重点关注了优化改善特殊病种医保报销问题。
严奉勇注意到,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在全市范围内对特殊疾病病种、经办程序、准入标准及救助政策作了统一规范并不断完善,现特殊疾病病种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有23种、城乡居民医保有26种,特病医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为指导性政策更新不及时,门诊费用报销方式不灵活,报销比例有待细化调整,医保范围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未能充分体现应保尽保原则等。”严奉勇告诉记者,以指导性政策更新不及时为例,目前我市执行的文件已发布15年以上,并不适应当前群众的需求,“像高血压病,武隆、奉节、巫山、丰都、巫溪5个区县,居民特殊病种中高血压平均占比达34.6%(最高的巫山占56%),鉴定准入标准要求‘具有二级医院两年以上相关病史记载、血压测量和治疗记录’,但我市乡镇均无二级医院,按文件规定申请高血压特殊疾病时就不能通过。”
严奉勇建议,由市医保局牵头,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配合,结合当前实际,尽快修改完善特殊疾病准入标准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项目范围;同时,充分考虑特殊病种特点、遵循疾病发生及发展规律、不同病种患者实际负担差异,确定合理报销比例及支付办法,适当调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办理特殊疾病中重大疾病门诊报销比例,缓解患者的治疗费用压力;此外,对职工和居民慢性病进行大数据分析,适当调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做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