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含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照各地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我市调整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制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
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45元。
2.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8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
3.倾斜调整
主要对高龄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对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从2019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对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5周岁的,从年满75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我市已经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仍按原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目前,我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确保在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
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或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项目调整标准一、定额调整45元/月二、挂钩调整-(一)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每年3元/月(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同类人员2018年12月平均养老金挂钩3%三、倾斜调整-(一)企业退休人员-1.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20元/月2.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20元/月3.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增加3元/月(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元/月2.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从2019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对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5周岁的,从年满75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注:国务院批准的我市艰苦边远地区为:黔江区、城口县、武隆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养老金调整举例
例1 老周1983年在某企业参加工作,2013年退休,缴费年限为30年。调整后每月能多领多少养老金?
首先,老周定额调整每月可增加45元;然后,挂钩调整,老周缴费年限为30年,按照3元/年来算,每月可增加90元。
本次养老金调整后,老周每月可以多领45+90=135元。
例2 老刘1976年在某企业参加工作,2011年在我市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缴费年限为35年,调整后每月能多领多少养老金?
首先,老刘定额调整每月可增加45元;然后,挂钩调整,老刘缴费年限为35年,按照3元/年来算,每月可增加105元;最后,老刘符合倾斜调整中关于“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的规定,每月可增加20元。
本次养老金调整后,老刘每月可以多领45+105+20=1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