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排查清情况。对全区公共场所开展两轮排查,共核查出需建母婴室的公共场所14处,涵盖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疗机构、风景区等各类公共场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全面开展母婴室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广泛宣传浓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积极宣传我区母婴室建设相关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折页、手册,普及群众对母婴室、母乳喂养的使用率和知晓率,提高全社会对母婴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三是细化任务明责任。联合区发改委、区总工会和区妇联等10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细化责任和建设任务完成时间。同时,将母婴设施建设纳入全区卫生城区创建标准、文明城市建设重要指标和对相关部门、镇街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
四是部门联动强统筹。坚持“谁管理、谁建设”原则,强化协调统筹,积极推动相关单位加强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工作。召集区发改委、区规划分局和机场集团等10个单位及各镇街召开联席会议3次,各单位将母婴室建设纳入工作规划。区总工会将“爱心妈咪小屋”建设工作与母婴室建设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
五是加强指导推进度。建立母婴室建设QQ群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联系,召开母婴室建设现场推进会2次,每月均组织专人到各公共场所就母婴室的选址、标识、设施设备等进行技术指导。对辖区内14处母婴室建设单位分别给予3000—5000元工作补贴,共发放补贴5万元。目前,全区公共场所已全部建成标准化母婴室60个,4家母婴室申报创“重庆市示范母婴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韩俊丽处长一行到新光天地母婴室实地调研
新光天地百货母婴室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到区医院指导母婴室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