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制度建设。制定《璧山区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将安保工作纳入各级医疗单位年度考核;定期开展医院安全督查讲评,通报约谈安保工作不力的医院4家,整改安全隐患180条。
二是突出日常防范。持续加强医院安保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并在门诊、收费、药房、财务室等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安装视频监控探头2863个,覆盖率达到 100%;2018年区卫生健康系统联合公安等部门共开展安保培训、应急演练226次,有效处置扰乱医疗机构秩序行为108起,现场制止“医闹”3起。
三是突出医疗质量。深化行风建设与安保工作有机结合,规范执业行为,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成立医疗感染等17个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中心,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三基三严”训练,确保每一位医护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各种诊疗技能,努力减少事故苗头产生。
四是突出依法处置。在解决医疗纠纷中,形成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风险分担的“三调解一保险”处置机制。2018年区卫生健康委和区医调会组织调解处置医疗纠纷35起,调解成功率达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