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的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300%的,按300%确定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社平工资60%的,按60%确定月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的月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的缴费费率为2%,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为8%。
此外,还应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1.5%,个人缴费标准2016年为5元/月。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缴费由参保地社保局按月从其个人账户资金中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