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把尘肺病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对于尘肺病,重庆已经行动起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按照规划,到2020年底,力争每个区县至少建成1个尘肺病肺康复站,尘肺病患者肺康复建档率达到100%。
据了解,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咳嗽、咳痰、胸痛、咯血、消瘦等症状。
作为常见职业病之一,尘肺病极大地威胁着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调研显示,重庆已知尘肺病患者已达35000多人,约占我市所有职业病患者总数的95%以上,其中一期病人占60%。
按照《通知》,自2020年开始,依据卫生健康系统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信息,将在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尘肺病重点行业,开展为期三年的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原则上做到应保尽保。与此同时,开展为期三年的工伤预防专项行动,有效降低工伤发生率。
职业性尘肺病人的诊断和相关待遇保障也在此次《通知》中有明确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应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符合职业性尘肺病相关诊断标准的,及时作出职业性尘肺病诊断。对已诊断且明确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业性尘肺病工伤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及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目前,重庆也在积极探索基层尘肺病救治救助试点,到2019年底,在黔江区、开州区、奉节县、城口县尘肺病患者较多的17个乡镇开展肺康复站试点建设。2020年,在常住人口尘肺病患者1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全面推进肺康复站建设,到2020年底,力争每个区县至少建成1个肺康复站。
“我们的目标是实现地市能诊断,县区能体检,镇街有康复站,村居有康复点。”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说,康复站将按照“七个一”的标准建设,即一块尘肺病肺康复站标牌、一名经过康复治疗技术培训的医师、一名经过康复护理培训的护理人员、一处康复场所、一组适宜的康复器材、一套康复站职责制度、一套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