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彭水县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按照“精准扶贫、因病施治、保障基本”原则,强化统筹,分类施策,建立完善保障、运行机制,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县健康扶贫工作取得显着成效。2016年分别在国家健康扶贫工程政策解读培训班、全市健康扶贫工作大会上作交流发言,2017年在接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实地督查中获得高度肯定,2018年获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表扬。
一、着力强化党政统筹,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定期召开健康扶贫工作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健康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全县健康扶贫工作。出台了《彭水自治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医疗补助方案》《彭水自治县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实施方案》《彭水自治县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县管干部分区包片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扶贫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县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脱贫工作目标考核,并加大督查指导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着力基层集团化管理,实现共建共享共赢。实施基层医疗机构集团化管理,建立完善具有改革内生动力的基层互助共享、健康均衡发展“124”集团管理运行新机制,运用“合作金融”理论构建集团“资金池”,助力健康扶贫工作有序有效实施。通过实施基层医疗机构集团化管理,有力助推了健康扶贫工作,实现了共建共享共赢。
三、着力实施健康扶贫,减轻贫困患者负担。2015年在全市率先设立县级健康扶贫基金,由县财政按不低于2000万元/年预拨资金,对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经各项政策报销后,对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足90%的部分由县级健康扶贫基金予以补助。对贫困患者门诊医疗费用经各项政策报销后,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门诊报账比例不足85%的部分予以补助,在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门诊报账比例不足80%的部分予以补助。截至目前,共发放医疗补助资金1.06亿元,惠及贫困患者23.2万余人次。其中2019年1—10月共发放医疗补助资金3921.62万元,惠及贫困患者86484人次。
四、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好“看病难”
县级医疗机构均达二级甲等医院,能有效开展急诊急救、重症医学、重点专科及特色专科医疗服务。近年来,累计投入资金5亿余元,改扩建基层医疗机构40所、新(改扩)建撤并乡卫生分院21所,基层业务用房总面积将达10万余平方米。实现乡镇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西门子DR(柯达CR)、数字化影像系统全覆盖,其中西门子9台大16排CT、10台高标准配置彩超,基层医疗设备实现更新换代。组建36个流动医院进村入户开展送医送药服务,打通偏远农村群众看病就医“最后一公里”,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镇。同时,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率达100%,通过招录、派驻、定期巡诊、邻村代管等方式为贫困村配备至少1名乡村医生,进一步筑牢村级卫生服务网底。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五、着力精准服务管理,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深化大病集中救治和慢性病、常见病防治专项行动,428名大病患者得到集中救治,7916名特慢病患者进行了签约服务管理。32038名重病及其他疾病实现100%的兜底保障。对在家且有签约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0953人,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对因外出务工、读书等原因无法签约的80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台账,对外出回家及新增贫困人口将及时签约。全面完成在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患者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17267人。2018年度国家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我县患者满意度93.16,区域排名为第7名;门诊患者满意度93.65,区域排名为第3名。
六、着力完善激励机制,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出台《全科医生制度实施办法》《基层医疗机构特殊人才津贴制》《偏远乡镇特殊工资补贴制》《专科人才培训制度》。注册全科医师49人,仍在规培全科医生24人、转岗培训17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执业(助理)医师424名,实现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拥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的目标。2017年至今,已选派进修学习194人,其中在三甲医院进修的有88名。
七、着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减轻患者垫支压力。全面落实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对贫困患者住院治疗开展“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市级健康扶贫基金、精准脱贫保险、疾病应急救助等相互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贫困患者办理住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即时享受医保、大病保险、健康扶贫基金等报账政策,进一步减轻贫困患者就医负担。
通过以上举措,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对贫困家庭的医疗保障水平切实提升,培育引导基层群众看病就医习惯,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首诊在基层的目标,分级诊疗基层首诊率保持在72%以上。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合规医疗费用自付比例为7.75%,重大疾病和慢病患者门诊合规医疗费用自付比例为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