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外发布。《指导意见》明确,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为切入点,探索完善门诊慢性病用药保障机制,增强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能力,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
《指导意见》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明确保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二是明确用药保障范围为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的降血压和降血糖药品。为引导合理用药,确保用药质量,优先选用医保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三是明确保障水平。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对“两病”参保患者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四是做好政策衔接。对于已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继续按现有政策执行,确保现有待遇不受影响。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行,实现成本总体可控,减轻患者负担,《意见》提出了3项配套措施:一是完善支付标准,合理确定支付政策。对“两病”用药按通用名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并动态调整。以量换价、招采合一,积极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二是保障药品供应和使用。要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医疗机构要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第三方配送机制。完善“两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同时要避免重复开药。三是规范管理服务。
据了解,目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需求凸显。对这一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将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截至2019年8月底,全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0.2亿人。筹资稳步提高,2018年人均实际筹资达到693元,是2012年的2.2倍,为待遇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10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我国“两病”人群的规模很大,在城乡居民医保里面就有3亿多人,这次出台的新政策将惠及的人群大概有1亿多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表示,此次的“两病”门诊用药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分级诊疗,提高“两病”患者门诊就医保障和就医体验,切实降低患者负担。